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保护第三十六条有效合理规划漓江沿岸餐饮项目布局,在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重点保护河段河堤、河滩、洲岛禁止经营餐饮、自助烧烤和野炊。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