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保护第二十八条有效漓江下游河岸和上游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河岸应当采取水土保持综合防治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