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建筑工地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已废止建筑工地公共卫生是指建筑施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的食堂卫生、住宿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的防治。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