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建筑工地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适用于银川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公共卫生管理。本条例所指建筑工地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及拆除工程的工地。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