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建筑工地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已废止建筑工地应当设有厕所,其规模与建筑从业人员人数相适应,定期消毒,保持清洁。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