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和管理第三十条已废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道路停车泊位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增设情况,调整道路停车泊位。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