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使用管理第二十三条已废止申领《青岛市临时停车场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场地证明;(二)停车场设施清单和停车场相关图则;(三)停车场内部管理制度;(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设立经营性临时停车场,应当提交工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