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十四条已修改湿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湿地保护规划,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