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已修改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在名城保护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