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农业合作试验区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在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方面为农业合作提供便利条件。自治区应当对农业合作试验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