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古茶树保护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自治县的国土资源、水利、环保、公安、农业、茶办、科技、旅游、交通、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古茶树的保护管理工作。古茶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同做好古茶树的保护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