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阳宗海管委会应当对宜林荒山统一规划,组织植树造林,绿化荒山,提高森林覆盖率,保护森林植被、植物资源和野生动物,防治水土流失。

鼓励社会力量以资金、技术、知识产权等形式参与植树造林、湿地建设等,改善流域生态环境。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