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有效罚款必须全部上缴同级财政,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或者挪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