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税收保障条例/第五章 税收保障监督第二十六条有效审计、财政部门依法实施审计、检查时,对税务机关的税收违法行为作出的决定,税务机关应当执行;发现被审计、检查单位有税收违法行为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决定,依法征收税款、滞纳金。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