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审计、财政部门依法实施审计、检查时,对税务机关的税收违法行为作出的决定,税务机关应当执行;发现被审计、检查单位有税收违法行为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决定,依法征收税款、滞纳金。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