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一条已废止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高新技术、装备制造等重大产业项目。加大财政对竞争前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初创型科技中小企业的引导性投入。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