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行为人排除妨碍,拒不执行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强制排除妨碍,所需费用由行为人负担。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