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章 交通安全社会治理第五十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做好本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