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二十九条有效机动车变更车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不得在导向车道内变更车道。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