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二十六条有效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及依法协助指挥交通的人员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指挥通行。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