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天然矿泉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管理第七条已修改天然矿泉水水源环境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自治州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林业发展规划相衔接。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