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天然矿泉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开发第十六条已修改在天然矿泉水保护区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植被,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水源污染。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