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天然矿泉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开发第十五条已修改天然矿泉水水源保护区的建设应当纳入县(市)人民政府天然矿泉水资源勘查开发保护规划,保护区的建设资金由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