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生态环境保护/第五节 旅游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

第二十八条

已废止

适度控制旅游区的游客容量,合理设计旅游线路,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应当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

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3年6月7日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章库、生态环境部规章库、教育部规章库、文化和旅游部部门规章、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章库、应急管理部规章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章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之下,也单独成库。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