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