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实行政府投资与多渠道筹集相结合。鼓励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和经营城市轨道交通,投资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