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献血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执行输血技术规范,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积极推行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不得滥用和浪费血液。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