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财政监督条例第八条有效财政监督工作依照财政管理体制和财务隶属关系进行。上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可以对下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监督检查的重大事项直接实施监督检查,也可以将其监督检查的有关事项委托给下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办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