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人文资源保护第五十六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文化、宗教文化等人文资源与森林景观、地质景观等自然资源进行整合,组织开展秦岭文化研究,发展文化观光旅游。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