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人文资源保护第五十七条已修改鼓励设立图书馆、博物馆、历史纪念馆、艺术馆、民俗文化演艺场等文化场馆,展示和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资料、方法和措施。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