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修改外国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劝阻、制止;有违反入境出境管理行为或者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