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四十条有效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违法建设行为档案,及时将已查处的违法建设行为纳入企业或者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