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