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三十五条有效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被许可人应当向作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变更手续。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