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被许可人应当向作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