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垃圾管理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建筑垃圾实行专业化管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封闭苫盖,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到指定地点装载和消纳建筑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市容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至30000元罚款。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