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修改

居民住宅区的生活垃圾,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公司负责运送到垃圾转运站;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负责运送到垃圾转运站。违反规定的,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

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