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容市貌管理第十六条已修改各类商贸市场的设置,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并负责管理。露天市场应按规定时间开闭,并由环卫部门进行保洁。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