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容市貌管理第十五条已修改街道两侧临街建筑物的外立面应当清洗、粉刷;安装排烟设施、窗栏以及遮阳篷等,应当做到安全、统一、美观。违反规定的,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清理。涉及文物保护的除外。严禁人为损毁破坏街路两侧树木、花草或街区景观设施,违反规定的,由当事人承担修缮费用。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