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水上搜寻救助应当优先救助人命,遇险人员有获得无偿救助的权利。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