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第二十八条有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当签订借款合同,并提供担保。职工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