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第二章 管理制度第九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循环经济评价考核制度。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发展循环经济的状况定期进行考核,并将其结果作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