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循环经济技术研究、开发、创新和推广。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循环经济发展中发挥技术指导和服务作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