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第四章 促进再利用和资源化第三十七条有效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系统,对生活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