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第四章 促进再利用和资源化第三十六条有效城乡居民应当遵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对依法应当回收处理的废弃物,应当交售有关单位或者放置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