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第四章 促进再利用和资源化第三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具体情况,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交易市场。产业园区、居民社区、大型商场等应当逐步设置再生资源集中回收站点。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