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具体情况,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交易市场。

产业园区、居民社区、大型商场等应当逐步设置再生资源集中回收站点。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