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第二章 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生态环保工作,按照职责负责有关循环经济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