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五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第四十二条有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等单位应当指导和协调青年职业见习工作,及时发布见习岗位信息,协助有意向参加见习的人员到相关工作岗位训练。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