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第十五条有效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期间暂时保留作为施工用房的旧建筑物和临时搭建的施工设施,必须在建设工程验收前拆除。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8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