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第五章 社会建设第三十六条已废止国有重点林区应当制定并实施促进就业政策,完善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健全覆盖林区的就业服务体系。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