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第五章 绩效问责与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受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专家、中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按照规定解除委托协议、取消相关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