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饮食娱乐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九条已废止擅自在居民住宅楼和商住楼内开办产生油烟、噪声、异味污染的饮食业经营场所的,由工商部门按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取缔。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